北京交通大学周恩来班管理办法

第一条 为了弘扬周恩来总理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、甘当人民公仆、高度珍视和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、求真务实、谦虚谨慎、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,学习周恩来总理的卓著功勋、崇高品德、光辉人格,秉承“知行”校训,铭记“饮水思源,爱国荣校”的光荣传统,进一步发挥北京交通大学周恩来班(以下简称周恩来班)在班级建设中的引领及示范作用,根据《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》的相关内容,特制订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周恩来班的评选工作在本科生班级中进行,分为组织申报、班级建设、评审确定三个阶段。

第三条 周恩来班的申报工作在每年3月开始,申报班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。

(一) 申报当年须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。

(二) 有志于学习、宣传和践行周恩来精神。

(三) 思想性强,能够将周恩来精神内化为班级建设的灵魂;务求实效,能够将班风学风、学生党建等工作作为班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(四) 能够开展同学院、专业、班级等相联系的特色工作。

第四条 学校在每年3月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,根据申报班级详细的申报计划和各项工作的情况,确定符合基本条件的班级开展建设工作。

第五条 申报成功的班级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。

(一)积极开展学习、宣传和践行周恩来精神的活动,增强社会责任感,实践报国之行。

(二) 深入开展思想建设,认真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扎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,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(三) 高度重视学风建设,营造浓厚学习氛围,引导班级成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,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学习实践活动,做到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的有机结合。同时,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互助和朋辈辅导,做到不让一名同学在学习上落伍。

(四) 大力加强班级队伍建设,班级干部政治坚定、以身作则、团结协作、凝聚力强,认真履行各自职责,是班级建设的中坚力量。

(五) 精心创建班级文化,创设健康向上、富有吸引力感染力、符合时代主题和大学生特点的班级文化,积极参与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,在同年级各班级中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
(六) 极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,提高同学对国情社情民情的认识,班级在疫情防控、乡村振兴等弘扬社会新风方面发挥积极作用。

第六条 申报成功的班级做好班级建设工作记录,学院将工作记录存档,并按照班级的申报计划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,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班级工作记录至少检查1次,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。检查中,如出现班级不能够按照申报计划完成工作的情况,将上报学校,取消其评选资格。

第七条 学校在当年的9-10月通过审核班级工作记录、工作小结、班级微信公众号等随机检查结果,审查最终总结材料,征求广大师生意见、公开答辩等方式开展考核工作,考核排名前50%的班级获评校级示范班集体,考核排名第一的班级获评周恩来班。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取消其周恩来班的评选资格。

(一) 第五条六项内容中有一项以上(含一项)工作未开展,或没有取得实际效果。

(二) 班级有同学受到院级以上通报批评或处分。

(三) 班级同学有学业警示,或出现单人课程三门以上(含三门)不及格现象,或班级不及格率明显上升。

(四) 班级集体或同学出现其他重大问题。

第八条 学校为“周恩来班”颁发证书,给予奖励金5000元,作为班级建设经费,并在学校学生荣誉室建立永久性标志。

第九条 被命名班级要按照第五条六项内容继续开展班级建设工作,学院要对周恩来班的建设工作继续进行指导和监督。

第十条 对于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发生与所获称号不相称的事件,取消其周恩来班称号,收回证书和奖牌,追回班级建设经费,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,并将处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。

第十一条 学院负责周恩来班的建设指导、监督审核等工作;学生工作处组织申报评选,督导相关学院开展工作,加强工作指导,对申报情况、创建结果和取消荣誉称号等情况进行审批。

第十二条 本办法由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。

第十三条 本办法自20249月1日起施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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